發布時間:2022-06-12 21:53:02 瀏覽:365次
討債公司:因債務搶奪借條是否構成違法犯罪1、從犯罪的客體上看,暴力搶奪借條不僅危害公民人身安全,而且侵犯了刑法保護的財產關系。從犯罪對象上看,借條是一種債權憑證,可以成為搶劫的對象。通常搶劫犯在犯罪后直接掌握了對財物的控制權,犯罪對象是物權,而搶劫借條則是直接掌握了對債權憑證的控制權,間接掌握了對債權所代表的經濟利益的控制權,搶劫對象是債權。因為借條作為債權憑證,是主張權利的基本根據,所以搶劫借條具有同樣的社會危害性。在司法實踐中,搶劫存單、債券等均作為搶劫罪論處。同理,搶劫借條也構成搶劫罪。
2、從犯罪的故意上看,搶劫借條符合搶劫罪的主觀特征。
3、從犯罪的主體上看,搶劫借條是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搶劫,他們之間存在債權債務關系,身份上有一定特殊性,但不違背搶劫主體是一般主體的規定。被告人具有刑事責任能力,其行為是性質是犯罪而不是一般債務糾紛。
4、從犯罪的客觀方面講,被告人使用暴力搶奪借條構成搶劫罪。《刑法》第267條規定“攜帶兇器搶奪的”,按搶劫罪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