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5-01-22 00:02:02 瀏覽:178次
拖欠工資會有哪些處罰
提醒您,單位拖欠工資將面臨多重處罰:
1.勞動行政部門可以責令其限期支付工資,若逾期仍不支付,將按應付金額的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員工加付賠償金。
2.人社部門對于無故拖欠數額大、時間長、性質惡劣的公司,會將其行為通過省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和省社會信用體系向社會公布,并記入相關“黑名單”。
3.對于拖欠、未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以及逾期拒不支付的建筑施工單位,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將依法停止其投標資格、清出建筑市場等,并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4.如果公司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員工工資,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員工工資,數額較大,且經有關機關監督后仍不支付,將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需接受刑事處罰。
拖欠多長時間工資要賠償金
拖欠工資達到30天時,勞動者可以要求賠償。
1.根據《勞動法》第五十條的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2.這里的“按月支付”不僅意味著工資應以月薪的形式發放,也強調了工資應當每月按時支付。
3.如果用人單位因生產經營困難或資金周轉問題暫時無法按時支付工資,需與本單位工會協商一致,并可以延期在一個月內支付勞動者工資,但這一延期支付的情況需告知全體勞動者,并報相關部門備案。
4.若用人單位無故拖欠工資超過30天,或者在有約定或規定的情況下未按時支付勞動報酬,勞動者不僅有權要求用人單位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工資報酬,還有權要求賠償。